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原料预处理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竣工公示
2017年,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原料油蒸馏装置在加热炉、蒸馏塔塔径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原料油实际加工量达到520万t/a(以170万t/a重油与350万t/a进口原油调和的原料油)。利津炼化原料油蒸馏装置采用原料油,不属于一次炼油加工,增幅低于50%,不新增污染因子,且污染物排放量、范围和强度未增加。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该项目未构成重大变动。2018年3月4日,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350万吨/年原料油蒸馏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并于2018年12月4日取得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350万吨/年原料油蒸馏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意见》(东环建备[2018]17号)。
由于目前原料油的轻组分比例增加导致装置闪蒸塔、轻分塔的压力增大,生产装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东营市安监局出具了关于项目属于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的证明;同时装置热效率较差。因此,为综合整治装置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一步提高装置热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拟在生产装置主要设备不变化的情况下对该装置进行安全环保升级改造。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原料预处理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永莘路以北、津五路以东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南厂区内,对现有原料油蒸馏装置进行安全环保升级技术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座预分馏塔(新增)、1座初馏塔(利旧)、1座稳定塔(新增)、1座分馏塔(利旧)、2座加热炉(利旧)及附属设备等,依托现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等工程。加工能力达到520万吨/年,不新增产能,年运行时间为8000h/a。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原料预处理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0年9月20日全部建成。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版,2015年1月1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8]02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公开。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地址: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薄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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